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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

離職守則裡的職場智慧


《精神科醫師的企業筆記》 文/林煜軒



Ben Shahn 1930年的畫作《待業中》(Unemployment)


「作為戰鬥團隊的業務處怎麼可以這樣!兩個秘書同時請超過一年的育嬰假就算了,那幾個業績超爛的經理,年度企劃一個字都沒寫就跳槽走人。老闆只想當濫好人,每次高層會議都報喜不報憂,聽說公司還對離職潮視而不見,打算遇缺不補。」

Alice氣憤地放下狠話:「這種爛公司,我竟然待了12年,這次真的不幹了!」

在這高度競爭時代,離職不只是職場新鮮人的苦惱,也是中高階主管們經常要面對的家常便飯。企業界的離職潛規則中,蘊含了許多職場智慧的結晶。仔細想想以下三條最重要的離職守則,都有助於在現在或是未來的工作中,找到更好的自己。


1. 在離職前談好下一份工作,並且已經簽約


一份有挑戰性的工作,絕對會遇到難熬的「撞牆期」。當情緒低潮一段時間、仍無法突破瓶頸的時候,您應該做的三部曲是:尋求協助、放長假、找下一份工作;而不是立刻寫辭呈。

大部分起了離職念頭的,都是想要結束痛苦,而不是真的想要結束這份工作。全心投入工作的你,應該累積了不少假。既然都想要離開公司,不如先放個長假試著擺脫負面情緒,重新整理自己。有些心力交瘁的同事會說:「我累了,想休息一陣子,再來找工作。」適當的休息固然重要,但必須慎重考慮比起待業中求職,主管們普遍更喜歡的形象,是在現有的工作中發光發熱而轉換跑道。

很多受盡委屈的員工,想把離職當作改變組織文化的手段;但離職並非兒戲,常把離職掛在嘴邊當作手段,會帶給同事你不尊重這份工作的形象。同樣的,找下一份工作時,千萬不要把現在工作的負面情緒,帶入求職面試中。在重視團隊溝通的普世價值下,若非公司的企業文化本就惡名昭彰。整天怨嘆懷才不遇,帶來的幾乎就只是人際關係差、溝通技巧不佳的刻板印象。

公司裡的百般不是,可以是離職的重要原因;但絕對不要讓它成為主要原因。離開現在工作的主因,永遠是因為自己要邁向下一個更好的未來。

所以,在離職前請確定您的下一份工作,並且已經簽約。


2. 如何和主管談離職?

(1) 先寄封「討論生涯規劃」的信給主管


寄一封標題為「想與您討論個人生涯規劃」的信給最重要的直屬主管,並且在信中約個時間面對面討論。見多識廣的主管們看到這樣的信,都知道您準備要離職了。但還是要體貼地讓主管先有心理準備,讓這場離職會談能心平氣和地進行。


(2) 和主管面談時,必談的兩件事:「離職日」與「工作交接」


一般來說,離職日最好設定與主管面談後的1~2個月,一來不會有太久同事都知道你要離職的尷尬時期,二來能讓自己與公司都做好交接的準備,也符合勞基法的規定(細節可參見勞基法第15、16條)。由於您已經和即將就職的公司簽約確定上班日,因此自己決定的離職日,與主管協商的結果應不會超過正負一星期的時間。

此外,最好先寫下一張大約單面A4的工作交接大綱與主管討論。既顯示自己辭意已決,也表現自己認真工作到最後一刻的態度。


(3) 別寄望用離職來尋求改變


離職面談時主管可能會慰留、離情依依地敘說共事的點點滴滴;主管也可能會虛心請教公司的缺點和有待改進的制度。但請記得:想改變組織與團隊,就得在你還在公司時努力改變,用離職來尋求改變,是下下之策。

職場的關係有時候和感情很像,一段經常要用分手,甚至以死相逼的感情,是很難延續的。同樣的道理,要等到員工集體出走,才改善問題的團隊,絕對是弊病叢生已久的公司。


3. 告訴同事我要離職,必須注意哪些細節?


一定要與主管面談後,再告訴同事。這不只是對主管的禮貌,也是職場倫理。一般離職常常是「跳槽」到另一家可能與現在有競爭關係的公司,因此保密相當重要。一般來說,不需要、也不應該在踏進下一家公司的大門之前,告訴自己的主管或任何一位同事自己將要跳槽的公司,以免節外生枝。

另一種例外的情況則是:自己將轉換到另一個不同類型的產業,而未來的單位與現在的工作可能有高度合作的機會。例如從產業界回到學界,將來有促成產學合作的高度可能性。這時則可以和現在的主管討論未來的去處。但要更謹慎地規劃溝通的橋梁、以及促成未來合作的管道。


近年來曾經屹立不搖的全球百大企業不時併購、轉型、甚至消失。在這個企業比員工短命的年代,在同一個單位待一輩子,已經是落伍過時的觀念。準備離職、面對離職、學習離職守則裡蘊含的經驗與智慧,是迎接更好未來的必修課題。


本文獲馬來西亞《明日頭條》、台灣《關鍵評論網》轉載